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飞跃发展,江苏的电磁辐射设施增长势头迅猛。为了摸清全省电磁辐射污染源状况,进一步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138号文)的要求,我省开展了电磁辐射设备申报登记工作。经过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建立起全省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管理数据库。该数据库覆盖全省13个省辖市的“四大电磁辐射系统”,包括移动通信,广播电视,电力设施以及工业、科学、医疗等领域,总数较10年前增长了6倍之多。下一步,环保部门将在现有数据库的基础上,加大电磁辐射环境执法力度,及时对新增的电磁辐射设备进行申报登记,不断完善数据库,逐步将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纳入排污申报登记体系。
孙玉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