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放射性废物(源)治理工作
山西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作为全省废旧放射源集中贮存场所,放射性废物(源)逐年增多,为消除辐射安全隐患,尽快清理送贮放射性废物(源)十分必要。
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核与辐射安全部积极制定了《废旧放射性废物(源)清库实施方案》,于2020年11月完成对放废库2275枚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的核查、整备和固化工作,形成废旧放射源货包共109个,形成废物固定体10只200L钢桶;并完成了对2275枚废旧放射源系统录入、核对。
起运前,监测人员对工作场所、放射性废物(源)货包、运输车辆的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进行了监测,达到运输标准后,于2021年4月6日,将治理的放射性废物(源)安全转移至甘肃省国家西北固体废物处置场贮存,接下来,核与辐射安全部将积极推进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收贮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