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7日,天津市某电子加速器辐照企业发生人员受照事故,暴露出辐射安全管理等问题。电子辐照加速器具有大流强、大功率、高剂量率等特点,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容易导致人员受到严重辐射损伤,是生态环境部门辐射安全监管关注的重点领域之一。黑龙江省目前电子辐照装置企业数量虽然较少,但工业电子辐照加速器的应用日趋广泛,数量在不断增加,相关风险不容忽视,因此,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启了全省电子辐照加速器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10月9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省原子能研究院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环境安全状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首先召开了会议,听取了研究院对电子辐照加速器使用和落实安全管理情况的汇报,重点对辐射制度建立与执行、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和个人剂量量监测等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询问了辐射工作人员辐射防护有关知识和身心健康等相关问题;结合天津市某企业人员受照事故,检查组重点对全院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了“以案释法”的讲解和警示教育,让大家清楚认识到辐射事
故的危害,需时刻警惕辐射事故的发生,丝毫不能麻痹大意。大家对检查组专业的演示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纷纷表示,辐射安全无小事,要时刻绷起神经,规范操作,及时检测杜绝安全隐患发生;接着,检查组对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各项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剂量控制、辐射屏蔽、日常检修维护等管理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查看,尤其对门机联锁等安
全防护设施的功能有效性作了查验,环保手续是否齐备,制度规程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以及辐射监测设备、报警仪、个人剂量监测等情况进行检查。最后,召开了意见反馈会议,检查组对研究院提出了如下要求:一要严格落实辐照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标准要求,做好设施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二要重视辐射安全防护工作,培育核安全文化,建立健全辐射安全防护管理体系,强化责任意识,持续跟踪,做好放射性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等问题。三要加强培训和学习,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四要做好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工作,建立安全有效处理和解决问题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