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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辐射站接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核验

   11月24日,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核验组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核验。

  核验组组长、自治区民宗委二级巡视员余飞率核验组成员,详细查看了广西辐射站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文化氛围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资料、视频汇报片,听取了广西辐射站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情况汇报。 

  最后,余飞组长就核验情况进行了点评。他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广西辐射站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投入大量的精力、人力、物力和财力,扎实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如何继续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时提出的“广西要继续发挥好民族团结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的指示精神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部署,以更高的标准落实好新时代民族团结工作。二是要提高民族团结工作标准。要紧密结合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要求,发挥好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专业优势,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贡献力量。三是要结合职能做好民族地区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科普宣传,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科技素质和认识水平,提高他们对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的意识和责任,要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做好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地区群众预防环境风险和事故。要加强对工业废物、医疗废物等的监测监管工作,坚决防止因污染整治不到位、不及时而影响到民族团结。四是要积极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打造更高水平的民族团结工作。要通过与少数民族村开展共建联建,送知识下乡、产业发展,积极做好为民富民工作,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快速发展,共同富裕。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邓超冰代表厅党组对核验组检查指导表示感谢。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好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生态环境系统的职责任务,深入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为推进壮美广西建设,发挥好广西民族团结示范带动作用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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