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快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地方快讯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顺利通过总体验收

  9月21日,国家核安全局委托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组织开展“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 总体验收。 

  验收检查组听取了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预验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试运行总结的汇报,审查了档案文档,现场踏勘了前沿站实验室和监测子站,核查了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测试了软件的运行能力等技术标准要求。经审议和讨论,验收组一致同意该监测系统通过总体验收。前期预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部落实,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已建立较完善的系统运维制度,具备开展监督性监测的技术能力,该监测系统满足核电厂监督性监测需要,正式投入运行。

  华东监督站主任冯建平充分肯定了石岛湾核电厂前期工作的辛苦付出,同时对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威海市在工作上的指导及配合给予感谢。冯建平认为,该监测系统通过总体验收,标志着山东石岛湾核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已经建成并正式运行,为核电厂监督性监测奠定坚实基础,是山东省在核电监督监测方面的一个新成果,新起点。

  冯建平要求,石岛湾核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既要充分考虑后续压水堆扩建工程和胶东半岛核电基地扩建发展需要,还要考虑其本身承担的应急监测任务,要从更长远角度来规划和谋划。山东省核电监督性监测系统整体资产移交模式在责任、产权方面明晰独立,形成了监督性监测系统“山东模式”,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做好经验总结和整理。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罗辉强调,山东省核安全中心和石岛湾核电厂要对这次总体验收提出的问题抓紧进行研究,与核电厂相互配合,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生态环境部反馈。要及时谋划前沿站资产所有权的移交等相关工作。山东省核安全中心要加强前沿站的运行维护管理,尤其是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对国家新标准、新要求的学习,开展核素分析方法研究,不断提高监测分析技术水平,做好核电厂安全监管的“前哨”。 

  华东监督站、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市政府、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40余人参加了总体验收会议。

版权所有: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浙ICP备0800628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