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查自纠、防控风险
内蒙古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专项检查
为筑牢辐射监测质量根基,全方位防控监测数据风险,5月中旬,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按照《关于开展系统内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体系运行监督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专项自查。

中心聚焦监督检查要求深入学习资质认定管理体系运行各项要求,从监测报告溯源、标准方法应用、资质认定能力确认等方面如何自查进行系统培训。成立了专项自查组,开展监测科室自查互查,在各监测科室自查的基础上,集中时间开展科室互查,针对监测报告、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管理等体系运行的各方面进行全程序核查,自查互查模式进一步增强了监测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同时也提高了体系运行的实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