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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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3月22日《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试、试、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5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28869020(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12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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