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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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2025年第四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共3家。简介如下: 

  (一)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牌子,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副厅级,是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和质控中心,单位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 

  (二)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牌子,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信息化相关工作,单位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 

  (三)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浙江省舟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牌子,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支撑等相关职责,单位地址在舟山市新城。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5个岗位6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为202512月底前。 

  2.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教育专业目录,并结合招聘岗位用人实际进行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1028100011417:00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kzp.zjrc.com:30)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专业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附上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文件,以姓名-岗位命名打包,发送至中心邮箱zjhyjczx123@163.com,逾期发送邮件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102810001151200 

  通过网上系统报名的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通过邮箱报名的应聘人员可通过邮件回复或电话咨询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在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网站公布。 

  3、开考比例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试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招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岗位原则上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但若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10人,则在面试前增设笔试环节,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所有岗位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折算办法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1、专业笔试(仅针对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需于通过资格初审后在规定时间(20251171000118900)内打印准考证。笔试暂定于202511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内开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专业笔试考查应聘人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专业笔试不设合格线,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约10天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主管单位结合实际研究是否支持招聘单位递补。支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能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http://sthjt.zj.gov.cn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https://www.rmtc.org.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https://www.zjemc.org.cn通知公告); 

  4、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http://www.zmeemc.com “通知公告); 

  5、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571-81054100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0571-28869232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0571-89975371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0580-20241330580-202587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2025年第四批)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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