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省辐射站),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牌子,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副厅级,是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和质控中心。省辐射站立足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支撑职责,长期致力于为双碳背景下我国核电有序发展、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数智化改革做好技术服务,在相关领域形成了一批具有应用价值和政策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2026年1月底,经浙江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批复,同意在我单位设立省级博士后工作站。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研支撑与决策服务能力。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具备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记录;
2. 在国内外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当年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博士培养单位出具证明,进站前能获得博士学位),以及从其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特别优秀者或岗位确有需要的,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不受限制;
4.所学专业与拟从事的博士后研究方向相关,或具有支撑相关研究的扎实学科背景和研究基础;
5. 能够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原则上不接受博士阶段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人员;
6. 符合博士后工作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凝聚态物理、放射化学、核科学与技术等相关理工科专业背景;具有环境科学和放射化学/材料化学等交叉研究背景,特别是在环境放射性核素分析、迁移转化过程研究,创新能力突出并有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参与经历者优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或学术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研究方向
博士后研究工作主要围绕放射性核素的监测技术、环境迁移行为及核与辐射安全评估等重点问题开展,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放射性核素的分析及其环境过程示踪研究;
2.开发基于质谱等技术的痕量、难测放射性核素的快速、准确分析技术;
3.从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及事故后果评价模型研究;
4.开展新型辐射监测技术的研究;
三、岗位待遇
1.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
2. 相关薪酬待遇及科研经费支持按照浙江省博士后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 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及其他各类科研计划;
4. 提供开展科研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应聘材料
有意应聘者填写《博士后申请简表》(附件1)及《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学历需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2.博士学位论文,以及能够反映本人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专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流程
1. 初审:申请人将应聘材料发至电子信箱(sr@rmtc.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博士后应聘+姓名+毕业学校”, 符合条件者将适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2. 面试: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我站将组织线下面试;
3. 录用:申请人与合作导师达成意向后,提交博士后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进站手续;
4. 其他未尽事宜,可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咨询。
本次招聘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有意应聘者应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应聘材料,过期不再接收。
六、其他说明
1. 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中心有权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2. 如发现应聘人员在入职、进站相关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虚假陈述情形,误导我单位作出录用决定的,我单位有权依法依规解除相关协议或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28992138
电子邮箱:sr@rmtc.org.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3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