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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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牌子,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副厅级,是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和质控中心,单位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3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教育专业目录,并结合招聘岗位用人实际进行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4月9日10:00至4月16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kzp.zjrc.com:30)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专业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4月9日10:00至4月17日17:00。 

  通过网上系统报名的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1:3,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原则上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但若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10人,则在面试前增设专业笔试环节,相关安排另行通知。所有岗位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折算办法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研究是否支持招聘单位递补。支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能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http://sthjt.zj.gov.cn,“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https://www.rmtc.org.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571-81054100。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0571-2886923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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